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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高校
立足本职工作 践行群众路线
时间:2013年08月25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云南艺术学院党院办组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

 

2013年8月14日,云南艺术学院党院办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体学习会议,会议由朱发刚主任主持,童汝全副主任、李攀通副主任及党院办全体党员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学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组织学习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秦光荣同志在出席省委办公厅理论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时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袁斌书记在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了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第六期简报上关于“四风”方面存在的22条突出问题。

全体党员进行了交心谈心活动,围绕“四风建设”,教风、校风、学风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党院办工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心谈心,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总结了不足,并就学院改革发展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朱发刚主任在学习会议上作总结讲话。朱发刚主任充分肯定了办公室全体党员同志在此次学习中做到了不虚不空,进行了认真的交心谈心,并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不断强化学习,提高思想认识。要继续深入学习不能松懈,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并认真学习学院、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办事程序,提高业务水平。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做好工作。二是立足岗位,勤于思考。不能脱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要照镜子,要勤于思考,敢于担当,树立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观点。三是明确任务,明确目标。要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推进完成工作任务,做好表率。朱发刚主任强调,副科以上的党员要以“好干部”的标准要求自己,即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全体党员要以“好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即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候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党院办是院党委、院行政的办事机构,是服务全院各部门和全院师生员工的综合部门,要以“好干部”、“好党员”的标准强化六种意识,即政治意识、参谋意识、协调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表率意识,牢固树立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观念,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水平,为建设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佚名编辑:云南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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