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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与红河日报社签订校企合作框架性协议
时间:2015年10月10日信息来源:不详点击: 加入收藏 】【 字体: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 9 日   来源:人文学院   编辑:曹淑芹   浏览次数:147次

人文学院与红河日报社签订校企合作框架性协议

9月28日下午,人文学院与红河日报社校企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红河日报社多功能会议室举行,标志着人文学院与红河日报社正式确立了长期的、全面的人才培养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人文学院副院长布小继,红河日报社社长毛杰,人文新闻传播学系系主任杨惠林,新闻传播学系教师朱振华、李光庆、黄小平;红河日报社副总编、中国红河网站长喻自洲,以及红河日报社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出席合作签约仪式。

签字仪式上,毛杰社长首先肯定了前期我院派遣杨惠林老师到日报社挂职锻炼所从事的工作,毛社长代表报社向杨惠林老师在挂职锻炼期间为日报社在新媒体环境下转型发展所面临的问题提供专业性建议表示感谢。同时,毛社长也对后续我院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希望挂职青年教师继续充当校企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能够聚焦合作项目,全方位推进教师实践挂职工作,服务日报社在新媒体下的转型发展。随后,毛社长详细的介绍了红河日报目前发展中存在的瓶颈与目标,希望通过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发挥校企合作优势,深化合作关系,积极推动务实合作。

仪式上,布小继副院长从我院专业设置、师资力量、人才培养、发展思路、办学成果等方面介绍了学院的情况,对校企合作的前景充满了希望并提出了期望。布副院长表示,学院将按照企业的需求,进一步调整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

随后,布小继副院长与毛杰社长签订了校企合作框架协议。框架协议中,双方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下,在学生专业实践平台的搭建,教师科研、教学媒体资源的共享,学术交流、媒体产品开发,红河日报定期派遣媒体从业人员参与学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监控,学院定期派遣专业骨干教师到其下属单位挂职锻炼等相关领域开展全面的、密切的多渠道、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最终实现校企双方资源共享、共同发展、互惠共赢。

此次我院还与红河日报社签订了青年教师培养协议,李光庆博士将到该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我校组织部郭建军部长高度重视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郭部长前期与毛社长就开展合作的意义和前景给予了高度评价。双方均认为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为今后进一步发挥学校学科、科研和人才优势,加强与企业的高水平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建立多元化人才培养与交流机制,实现校企双赢。

 

(作者:佚名编辑:红河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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